1、住宿费标准由1200元/人/年调整至1500元/人/年,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住宿费800元,实收700元。
2、本次住宿费核定和调整按照“老生老办法,新生新办法”的原则执行,对于已经在校就读的学生按原标准执行。